根据教育部、省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过线下方式进行。无故不按时参加者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。
一、 复试分数线:按照国家线医学A类执行
二、 录取类型及招生计划
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,根据《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,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招生23人,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招生10人。具体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。
三、 复试时间:
资格审查:3月21日上午9:30—9:50
笔试时间:3月21日上午10:00—11:00
面试时间:3月21日下午15:00—17:30
四、 复试地点:桑浦山校区文北楼2楼公共卫生学院213室
五、 复试内容:
(一)复试分批次进行。第一志愿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进行复试,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,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。
(二)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:①外语口语表达能力;②考生教育背景、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;③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;相关试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;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;④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;⑤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;语言表达能力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本次复试由专业及专业外语、外语口语与听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。
(1)专业及专业外语(满分100分)
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。同时测试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。
考核方式:笔试,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(2)外语口语及听力(满分100分)
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。
考核方式:口试,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。
(3)综合素质考核(满分100分)
全面考核专业知识结构、思维分析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实际动手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;对报考专业、调剂专业的认识,喜爱程度及就读意愿;事业心、责任感、人文素养、心理素质等。
考核方式:面试,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
2. 复试总分100分,专业与专业外语占40%,外语口语及听力占20%,综合素质考核40%。复试成绩不及格者(低于60分)不予录取。
3.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
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总成绩(百分制)=初试成绩(换算成百分制)×60%+复试成绩×40%。
4. 复试前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,考生在考前在候考室等候,考毕后在考后休息室等候至本组考试结束,不允许考生在此期间翻看复习材料、相互交流复试内容、操作手机和电脑等通讯工具。
5.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,须进行全面、严格的复试。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,其中笔试科目两门,分别为《卫生综合》和《专业英语》。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,试卷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不及格者(低于60分)不予录取。
六、 提交复试材料
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,材料须于复试前一天以邮件形式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,并将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,发送至邮箱(18zzni@stu.edu.cn)。
文件名称:考生后编号(15位)+考生姓名;文件格式:PDF文件。
邮件主题:考生编号(15位)+考生姓名
示例:000000000000000张三
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,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。
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。考生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到我院进行审核,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: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2. 成绩单: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(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)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)。
3. 应届本科毕业生:审查学生证。
4. 往届本科毕业生: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,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。
5.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(应届生交验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、往届生交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。
6.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: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《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》(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、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)。
7. 《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须考生亲笔签名)。
8. 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。非全日制考生提供《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》。
9. 符合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〕4号)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扫描件。
10. 考生的英语等级证明、所获的各种奖励证书、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(可选项)。
七、 录取办法
凡复试成绩合格(不低于60分)的考生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,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。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,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。
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。复试人数根据招生人数按照不低于1:1.2的比例确定。
(说明:入学后3个月内,本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(含体检)。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。考生须对自身健康状况如实报告,如发现故意隐瞒等情况,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)八、 复试结果的通知
复试结果将于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。
九、 注意事项
1.诚信考试
①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
②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。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2.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,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,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。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、录像、录屏、直播和投屏。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,禁止他人进出。若有违反,视同违规。
3. 其它未尽事宜请浏览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www.gs.stu.edu.cn/)招生信息专栏,所需表格也可在此网站下载。
4. 联系人:倪老师 联系电话:0754-86503864 邮箱:18zzni@stu.edu.cn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文北楼2楼公共卫生学院
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
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