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补充实施细则的公示
根据《汕头大学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管理规定》(汕大发〔2022〕36号)和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公示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。
二、审核基本条件
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及附件2。
三、公示程序及异议处理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30日 至 2025年7月4日;
公示平台:学院官网(网址:https://sph.stu.edu.cn/yjsjy/tzgg.htm)及邮件。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如有异议,请异议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(附异议理由及证据材料),实名签字确认。纸质版交至文北209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:18zzni@stu.edu.cn(邮件标题格式:异议+申请人姓名)。
处理时效: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,结果书面反馈异议人。
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
2025年6月30日